A部分國家支持 “陪讀簽證”,但需與留學簽證分開申請,且有嚴格限制:
- 可申請陪讀的國家:德國(配偶 / 子女可申請 “家庭團聚簽證”)、法國(配偶可申請 “陪讀居留”)、英國(僅 16 歲以下學生的父母可申請 “陪讀簽證”,16 歲以上學生的配偶需申請 “配偶簽證”,且需滿足資金要求);
- 核心要求:需提供 “親屬關系公證”(如結婚證、出生證明)、“留學方的簽證 + 錄取通知書”、“陪讀方的資金證明”(證明無需工作即可覆蓋生活成本)、“無犯罪記錄證明”;
- 限制條件:多數國家的陪讀簽證 “不允許陪讀方工作”(德國部分州允許陪讀配偶每周工作 20 小時,英國陪讀簽證禁止工作),且陪讀簽證有效期與留學簽證一緻,不可單獨延長。